机构设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正文

对外合作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2022年03月24日 09:11  

一、指导或参与学校各类校企合作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

二、负责全校各部门校企合作协议(或合作方案)的审议工作。

三、督促和监控学校各部门校企合作协议(或方案)的实施。

四、与教务处结合,指导分院落实全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订单培养、“双师”素质培养等教学改革工作。

五、与科研处结合,指导分院落实校企间的科技合作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六、与实验中心结合,有效发挥学院教学设备资源,协调落实产品外加工项目。

七、参与解决学校校企合作中的问题,建立学院科技合作与技术服务的工作考评机制。

八、具体负责与企业联系,落实学校生产性项目合作。

上一条:对外合作处科员工作职责(校企合作) 下一条:对外合作处处长工作职责

关闭

郑州科技学院对外合作处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马寨工业园学院路1号实验中心417

    联系电话:0371-56150944、0371-6786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