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编制学校校企合作工作规划及技能鉴定规划。
二、起草和修改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和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三、全面掌握并了解各部门在校企合作中的运行状况。
四、组织有关部门审定校企合作协议实施方案、检查校企合作成果。
五、督促和监控学校各职能处室及各分院校企合作方案的实施。
六、对全校各职能处室及各分院校企合作工作进行考核,奖励校企合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七、学校校企合作协议书的统一管理,重大校企合作协议书需报校领导审定。
八、管理好重要的校企合作客户,稳定并保持合作关系。
九、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讨、协调解决校企合作中的重要问题等。
十、负责全校技能取证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做好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日常运行工作。
十一、在校园网上进行校企合作、技能取证工作的动态报道,加强宣传工作。
十二、规范建立学校校企合作及技能鉴定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