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国家发改委:用5年时间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2019年10月11日 13:57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部门10月10日公布《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将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在具体落实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重点在完善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推进人才培养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重大平台载体建设、探索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新发展理念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园区。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高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创新机制。

此外,《实施方案》还将落实组合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激励。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布局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强化产业和教育政策牵引,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探索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支持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等各类院校积极服务、深度融入区域和产业发展,推进产教融合创新。

根据实施要求,发布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负责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的政策统筹、协调推进。省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区域内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工作。

上一条: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教职成[2016]3号

关闭

郑州科技学院对外合作处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马寨工业园学院路1号实验中心417

    联系电话:0371-56150944、0371-6786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