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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企合作评优评先工作的 通知

2018年03月27日 12:01  

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

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基地建设、学生实习、订单培养、校企共建创新实践平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工作模范和先进集体。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校企合作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入推动我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全校深入开展2017年度校企合作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与名额

(一)集体类:6个

1.校企合作先进集体:3个

2.校企合作工作创新奖:3个

(二)先进个人:25名

1.优秀管理者:7名

分院领导班子:院长2名,学管书记(助理)2名,教学副院长或教学助理:3名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16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3.特殊贡献奖:2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能围绕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校企合作工作建设和发展工作中成绩显著;

2.能充分调动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积极主动开展校企合作,体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特色突出、成绩显著;

3.在企业综合实习(生产实习)工作中,组织得力,学生稳定性强,无严重违规违纪现象和重大事故发生,成效显著;

4.校外实习(训)基地建设工作成绩突出;

5.引企进校,在校企共建校内实验(训)基地工作方面成绩突出;

6.积极与企业合作,人才“订单培养”工作成绩突出;

7.校企合作在技术革新与研发、教材开发等领域实现工作创新;

8.校企合作其他领域合作模式创新,取得成果显著。

(二)工作创新奖

1.2017年度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较往年相比,实现合作内容、合作模式创新,成绩突出;

2.利用校企合作平台,提升社会服务功能,在教材开发、技术革新与研发等领域实现项目合作创新,成绩突出;

(三)先进个人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在学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教职员工。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团结同志,勤政廉洁,善于钻研业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勤奋敬业,成绩突出;

4.工作态度好,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优,能出色地完成学校和本部门交办的校企合作工作任务;

5.申报优秀管理者:在2017年度企业综合实习(生产实习)中学生稳定性好,学生管理工作贡献突出。在工作中具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与企业结合落实学校校企合作实践育人模式积极主动,受到企业高度认可和评价;

6.申报优秀实习指导教师:2017年度累计在企业一线指导教学实习时间不低于10周,学生稳定性强,实习稳定性保持在90%以上;同时,能结合企业实际引导学生在企业综合实习(生产实习)过程中有效完成专业能力、综合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历练和培养,深受学生拥护,并受到企业高度认可和评价。

7.申报特殊贡献奖:在社会培训或校政合作重点项目申报等工作中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由各院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荐,提交2017年度校企合作工作主要成绩,填写附件2。

(二)先进个人:各院按评选条件评选推优,其中优秀实习指导教师需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所有申请先进个人者提交2017年度主要校企工作事迹,填写附件3;

(三)在推荐的基础上,校考评办、校企合作办公室将结合2017年各院校企合作工作成果进行综合考评,最后报主管校领导审定并进行公示;

(四)终审评选,对不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要宁缺毋滥。

四、时间安排

(一)2018年3月26日至3月29日,各单位初评。

(二)2018年3月29日,各单位将初评推优的申报表及有关推荐材料纸质稿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稿分别报至校企合作办公室(谢海婷邮箱:1123545159@qq.com)。

(三)2018年3月30日,校考评办、校企办综合评审,报学校审定后进行公示。

五、表彰及奖励办法

(一)集体类:授予“郑州科技学院2017年度校企合作先进集体”和“郑州科技学院2017年度校企合作工作创新奖”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二)先进个人:管理岗位授予“郑州科技学院2017年度校企合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其它先进个人授予“郑州科技学院2017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荣誉称号;特殊贡献授予“郑州科技学院2017年度校企合作特殊贡献”荣誉称号。同时,所有获得先进的个人给予物质奖励。

六、其他说明

(一)请各分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优中选优,严格按标准进行,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请按评选时间安排,务必于2018年3月29日将推荐申报材料提交校企合作办公室,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郑州科技学院2017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额分配

2.郑州科技学院2017年度校企合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郑州科技学院2017年度校企合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校企合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附件1

郑州科技学院

2017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额分配

序号

分院

名额

备注

1

工商管理学院

2


2

财经学院

2


3

电气工程学院

1


4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


5

机械工程学院

2


6

信息工程学院

2


7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2


8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1


9

外国语学院

1


10

继续教育学院

1






附件2

郑州科技学院

2017年度校企合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分院


校企合作工作成绩









申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校企合作办公室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校领导审批

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附件3

郑州科技学院

2017年度校企合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 名


部 门


职务

(职称)


先进个人

(请以√标识)

优秀管理者( )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

特殊贡献者( )

主 要 事 迹









推荐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校企合作办公室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校领导审批

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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